我們繼續確定交易價格,這是如何確定交易價格這個話題下的第四篇也是最后一篇文章。
在本文中,我們來談談應付給客戶的對價。
應付給客戶的對價是指企業在向客戶銷售東西時,除了向客戶收款外,還需要向客戶支付款項。
首先,需要明確“客戶”的概念。這里的客戶不僅指企業的直接客戶,還包括企業的間接客戶,即客戶的客戶。
比如企業賣給經銷商,經銷商賣給終端用戶。這里的最終客戶也屬于“客戶”的定義。
如何處理應付給客戶的對價?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案例1 |確認收入135萬元。
雖然包子鋪支付了15萬元,但他沒有得到任何實物。相當于給超市退了15萬,交易價格需要全額降低。
案例二|確認收入150萬,進貨15萬。
包子鋪支付了15萬元,得到了一個價值15萬元的貨架,相當于買一賣兩的生意。
案例三|確認收入145萬元,采購商品10萬元。
包子鋪花了15萬元買了一個價值10萬元的架子。多出來的5萬元相當于被退回給了超市,交易價格需要降低5萬元。
讀完案例后,我們回到標準:
看不懂原指南?
不要慌!我已經幫你把指南組織成了思維導圖。
如果能把導游圖中的三個結果和上面案例中的情況對應起來,就基本能掌握這部分知識了。
代碼里好像還有一句話我們還沒解釋:
在確認相關收入和支付(或承諾支付)客戶對價的較晚時間沖減當期收入。
怎么理解?
讓我們繼續討論情況。
1 |先支付客戶對價,再確認收入。
如上所述,包子鋪就是這樣一個例子。我們在情況1的條件下進一步豐富了條件:
假設在第一個月,包子鋪賣給超市的冷凍包子總計20萬元。
讓我們思考以下兩個問題:
(1)包子鋪如何確認第一個月的收入?
如何編制整個業務的會計分錄?
我就是答案:
(1)應確認的收入=20-20 10=18(萬元)
支付給客戶的15萬元,占總收入的10%。包子鋪在確認收入時需要平均扣除這10。
支付客戶對價時:
借方:預付帳戶15
貸款:銀行存款15
在確認收入的第一個月,
借方:應收賬款2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8
貸項:預付款2
也有觀點認為,15萬元的首付款應計入合同收購成本。
寫這部分的時候也查了一些資料,暫時沒有看到明確的結論。我個人傾向于把它包含在提前還款中。
2 |先確認收入,再(承諾)支付對價
這種情況,沒有找到案例,我也沒有想出特別合適的案例。下面是《計學撮要2018》的一句話來幫助我們理解:
如果可以通過優惠券打折的商品已經放在零售商的貨架上,那么在發放優惠券時就應該確認折扣。
但是,如果優惠券可用于尚未銷售給零售商的全新系列產品,則應在產品銷售給零售商時確認折扣。
應付給客戶的對價在實際業務中相當普遍,比如倉儲費、優惠券、折扣等等。
這些詞看起來熟悉嗎?是的,我們在談可變對價時也提到了。
在此,我想引用陳奕蔚's先生在會計視野論壇上的回答,并總結兩者的區別。
祝賀你在這里見到學生。這離理解新的收入標準又近了一步。
俗話說,百里半九十。百里之行,九十里之行只是開始。越接近成功,面臨的困難越多,越應該認真對待。
當我在寫一系列關于新收入標準的文章時,我印象深刻。寫好指南的解釋,尤其是寫一個完整的系列,并沒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
在寫這一系列文章的時候,我買了一些書,查了一些資料。有些材料要么寫到關鍵處戛然而止,要么文筆復雜,讓人看了云里霧里當然也有相當優秀的文章可以深入淺出的講解。
在我看來,要理解一件事,需要用最少的資源去理解,而不是把一件事搞得很復雜,讓人覺得很高大上,很氣餒。那是炫耀技巧而不是理解。
簡化一個知識或概念,讓每個人都可以用盡可能少的資源來理解它,這就是我想要做的。
如果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請點一首‘贊'’來祭奠為這篇文章犧牲的頭發和死去的腦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