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般企業的利息收入屬于損益類,在“財務費用”科目下核算。企業取得利息收入時,應作如下分錄:借記:銀行存款,貸記:財務費用——利息收入。一般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并入總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
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給他人使用但不構成股權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企業資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和欠款利息。一般企業的利息收入屬于損益類,在“財務費用”科目下核算。企業取得利息收入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根據《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從各種渠道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為總收入。具體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和利息收入。
同時,根據《財政部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2號)的有關規定,對非營利組織的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因此,一般企業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應并入總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但企業屬于非營利組織的,其免稅所得和免稅所得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屬于免稅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