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除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以外的費用,應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那么,長期待攤費用相關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處理呢?
長期待攤費用的會計分錄
已由企業支付但分攤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應由當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是指長期待攤費用,如以租賃方式租入的使用權資產的改良支出。貸款利息和租金應由當期承擔的,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長期待攤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內,應當分期攤銷。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借:長期待攤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原料
應付員工工資等。
攤銷長期待攤費用,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長期待攤費用。
例1:大修理費用按修理間隔3年平均攤銷,每月攤銷400元。條目如下所示:
借方:管理費400
貸款:長期待攤費用400
例2:企業自行對租賃的發電設備進行大修理。根據核算,大修總支出為10000元,修理間隔為5年。條目如下所示:
借:長期待攤費用1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1萬元。
什么是長期待攤費用?
1.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重建支出。
2.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建支出。
3、符合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修理費。
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分期攤銷。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取得時計稅基礎的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延長2年以上。
4.其他長期待攤費用。
從支出發生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