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銀行借入短期借款,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1.當企業借入短期貸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短期貸款
2.應計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款:應付利息
3.企業償還短期貸款本息時:
借:短期貸款
所欠利息
貸款:銀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各種款項。短期借款一般是企業為滿足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或抵消一項債務而借入的。
企業應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和償還。本科目貸方登記貸款本金,借方登記貸款本金,余額在貸方,表示尚未歸還的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