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1。企業計提產假職工工資時,借:管理費用-職工工資,貸:應付職工工資-應付職工薪酬;發工資時,借:應付職工工資——應付職工工資,借:銀行存款;2.企業收到生育津貼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職工生育津貼;為休產假的職工發放生育津貼時,借:其他應付款——職工生育津貼,借:銀行存款。
產假期間的工資會計分錄
1.當企業為產假員工的工資作出規定時:
借方:管理費用——員工工資(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領取生育津貼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生育津貼。
向休產假的員工支付生育津貼時:
借:其他應付款——職工生育津貼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企業在計提和支付職工產假工資或職工產假生育津貼時,應當通過“管理費用”等相關二級科目和“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付款”等相關二級科目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