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工作中,我們經常要處理與支付貨款有關的實際問題。賣家已經發出貨物,收到貨款,但是還沒有入賬。此時的會計分錄應該如何編制?
收到的付款不在會計分錄系統中記錄
1.會計分錄:該企業未開具發票。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合同負債——XX客戶
2.企業開具銷售發票時的會計分錄:
借方:合同負債——XX客戶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在收到或應收客戶的對價后,將商品轉移給客戶的義務。在企業將商品轉移給客戶之前,客戶已經支付合同對價或者企業已經取得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的,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或者到期支付的時間點,將已經收到或者應收的款項列為合同負債。
收到付款的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預提應收賬款,預提商品成本: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2.應收賬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企業未正常計提應收賬款,或者企業發出貨物后收到對方即時匯款的,直接計入銀行存款,結轉貨物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華圖教育
以上都是關于企業收到貨款卻不入賬的情況下如何做會計分錄。更多消息請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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