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購車、車輛購置稅、車牌等。)
貸款:銀行存款
借方:管理費(保險費)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車輛購置稅: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退稅后,會計分錄是: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購稅(退稅)
貸款:固定資產
擴展數據:
一、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終止確認:
(一)固定資產處于待處置狀態;
(2)該固定資產預計不會因使用或處置而產生經濟利益。
二、固定資產的處置
(一)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企業應當調整其預計凈殘值。
(二)企業出售、轉讓、報廢或毀損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指固定資產成本扣除累計折舊和累計折舊準備金后的金額。
(3)企業將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停止確認被置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固定資產【簡介】1。企業購置車輛,會計分錄借:固定資產——汽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貸:銀行存款;2.企業按月計提車輛折舊時,借:管理費用(按車輛權屬部門計入相應科目),貸:累計折舊。
在會計分錄購買的車輛
1.當企業購買車輛時:
借:固定資產——汽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每月車輛折舊:
借方:管理費(根據車輛所有權部門計入相應科目)
貸項:累計折舊
企業購置車輛時,應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涉及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時,也應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核算。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租賃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