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 稅務總局公布2020年第28號
為扶助疫情防控、企業紓困和復職復產,現將相關稅費策略實行克日公布如次:
《財務部 稅務總局對于扶助新式冠狀宏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稅收策略的公布》(財務部 稅務總局公布2020年第8號)、《財務部 稅務總局對于扶助新式冠狀宏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救濟稅收策略的公布》(財務部 稅務總局公布2020年第9號)、《財務部 稅務總局對于扶助新式冠狀宏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部分所得稅策略的公布》(財務部 稅務總局公布2020年第10號)、《財務部 國度興盛變革委對于新式冠狀宏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功夫免征局部行政工作性收款和當局性基金的公布》(財務部 國度興盛變革委公布2020年第11號)規則的稅費優惠策略,實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布。
財務部 稅務總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