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物質是指尚未收到或未驗收入庫的物質,原材料是指已體味收入庫的存貨,對于在途物質和原材料,應怎樣辨別?
在途物質和原材料怎樣辨別?
“原材料”與“在途物質”的接洽:在途物質入庫此后就產生了原材料,且都屬于企業的資產。“原材料”與“在途物質”的辨別:原材料是仍舊確認入庫的存貨;在途物質是尚未入庫仍在道路的物質。
原材料設置:在安置成本大概本質成本核算法下城市運用的科目,在安置成本下,核算的是入庫或出庫材料的安置成本,在本質成本下,核算的是入庫及出庫材料的本質成本。
在途物質設置:在材料沿用本質成本核算下運用,核算的是貨款已付,發貨在途,還未入庫的存貨的購買成本。
原材料的賬務處置
(一)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安置成本或本質成本,借記原材料,按本質成本貸記“材料購買”或“在途物質”科目,按安置成本與本質成本的分別,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分別”科目。
(二)自治并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按安置成本或本質成本,借記原材料,按本質成本貸記“消費成本”等科目,按安置成本與本質成本的分別,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分別”科目。
(三)以其余辦法減少的材料,在材料驗收入庫時,按安置成本或本質成本,借記原材料,按各別辦法下決定的材料的本質成本,貸記相關科目,按安置成本與本質成本的分別,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分別”科目。
(四)消費籌備領用材料,按安置成本或本質成本,借記“消費成本”、“創造用度”、“出賣用度”、“管理用度”等科目,貸記原材料。
(五)出賣材料時,按收到或應收價款,借記“銀行入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行的交易收入,貸記“其余交易收入”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