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保護樹立稅滯納金計入哪個會計科目?盡管是跨年仍舊今年度的城市建設稅滯納金,都是記入“交易外開銷”舉行會計核算,來伴隨學樂佳一齊領會下吧!
都會保護樹立稅滯納金計入哪個科目
答:城市建設稅滯納金計入交易外開銷。
交納城市建設稅的滯納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交易外開銷-滯納金
貸:銀行入款
都會保護樹立稅的特性是什么?
1、以納稅人本質交納的產物稅、增值稅、交易稅稅額為計稅按照,辨別與產物稅、增值稅、交易稅同聲交納;
2、鞏固都會的保護樹立,夸大和寧靜都會保護樹立資本的根源。
都會保護樹立稅的納稅范疇
囊括都會、縣城、體制鎮以及稅規則定納稅的其余地域。都會、縣城、體制鎮的范疇應按照行政區域劃動作分別規范,不得隨便夸大或減少各行政地區的統率范疇。
都會保護樹立稅的征免規則有哪些?
1、對出口產物退回增值稅、耗費稅的,不退回已交納的都會保護樹立稅。
2、嘉峪關對入口產物代征的增值稅、耗費稅,不征收都會保護樹立稅。
3、對“二稅”舉行先征后返、先征畏縮、即征即退方法的,除另有規則外,對隨“二稅”附征的都會保護樹立稅,一致不予退(返)還。
(一)都會保護樹立稅的納稅克日和納稅場所
照規則,都會保護樹立稅該當與“二稅”同聲交納,天然其納稅克日和納稅場所也與“二稅”溝通。比方,某動工企業地方地在a市,而本期它在b市承包工程,按規則該當就其工程預算收入在b市交納增值稅,相映地,也該當在b市交納與增值稅相映的都會保護樹立稅。
(二)預繳稅款對于按規則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為一期交納“二稅”的納稅人,應在按規則預繳“二稅”的同聲,預繳相映的都會保護樹立稅。
(三)納稅申訴企業該當于月度中斷后在舉行“二稅”申訴的同聲,舉行都會保護樹立稅的納稅申訴。
(四)稅款交納對于以一個月為一期交納“二稅”的動工企業,該當在交納當月十足“二稅”稅額時,同聲依照納稅申報表決定的應納稅額全額交納都會保護樹立稅。
都會保護樹立稅的計稅按照?
1、納稅人本質交納的“兩稅”稅額。納稅人違犯“兩稅”相關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動作城市建設稅的計稅按照,但納稅人在被追查補繳“兩稅”和被處以罰款時,應同聲對其偷漏的城市建設稅舉行補交、征收滯納金和罰款。
2、即使要免征大概減征“兩稅”,也就要同聲免征大概減征城市建設稅。對出口產物退回增值稅、耗費稅的,不退回已交納的城市建設稅。(出口不退,入口不征)
3、自2005年1月1日起,經國度稅務局正式考查接受確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歸入城市建設稅和培養費附加的計劃征收范疇,辨別按規則的稅(費)率征收城市建設稅和培養費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抵免的增值稅稅額征收的城市建設稅和培養費附加不復退回,未征的不復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