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屬于公司固定資產之一,在運用進程中必定會發生配件破壞或配件喪失的情景,此時公司則會購進一批公共汽車配件動作替代,購置公共汽車配件時怎樣做會計分錄?
購置公共汽車配件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倉庫儲存現款
即使企業屬于車輛補綴業,其籌備交易為供給車輛補綴勞務,其為該勞務而購買的車輛配件適合原材料“在消費或供給勞務進程中耗費”的這一個性,所以,該購入配件該當記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1、車輛配件購買入庫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等科目
2、發生收取的配件款、工日費等收款,該當做以次分錄:
借:銀行入款等科目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領用、耗用的原材料:
借:專營交易成本等科目
貸:原材料
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
固定資產的核算實質囊括固定資產的博得、折舊、整理等交易。固定資產的博得,可按其根源各別分為其余單元加入、購入、籌融資租人、自行建造、接收救濟和盤盈等。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對固定資產運用進程中漸漸耗費的那局部價格,在其靈驗運用內舉行攤派,產生折舊用度,計入當期成本。
該科目收方反應減少的固定資產原值,付方反應固定資產縮小的原值,收方余額反應銀行期末百般固定資產的原值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