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購入車輛發生的保障用度開銷,可經過管理用度科目核算,關系賬務處置該如何做?
車輛保障費的會計處置
購入車輛作固定資產入賬,其成本囊括購置價、關系稅費以及使固定資產到達預訂可運用狀況前發生的歸屬于該資產的輸送費、裝卸費、安置費等。所以車輛購買稅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保障費即使是在輸送途中發生的輸送保障也應計入成本中去,即使是購入車輛后交納的強迫保障或是第三負擔險等貿易保障徑直計入盈虧(按照用處計入管理用度或出賣用度)。
1、即使是管理部分用車
借:管理用度——車輛保障費
貸:銀行入款
2、即使出賣部分用車
借:出賣用度——車輛保障費
貸:銀行入款
3、消費小組用車
借:創造用度——車輛保障費
貸:銀行入款
付出下一年度的車輛保障費時:
1、公司付出財富保障費時
借:預支賬款——財富保障費
貸:銀行入款
2、財富保障用度作攤銷
借:管理用度——財富保障費
貸:預支賬款——財富保障費
車輛保障費的計劃
第一年用度計劃,保的越多、車輛購買價越高,保費越高。就汽車保險計劃公式來說,交強險按基礎規范舉行核算。
貿易險的計劃公式大概如次:
車輛丟失險保費=基礎保障費+本保險種類型保障金額×費率;
圈外人負擔險保費=固定品位補償限額對應的固定保障費;
全車盜搶險保費=車輛本質價格×費率;
車上負擔險保費=本保險種類型補償限額×費率;
不計劃免疫賠特約險保費=(車輛丟失險保障費+圈外人負擔險保障費)×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