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也叫作“托售商品”。企業委派其余單元出賣本人籌備的商品,典范的交易為付出手續費辦法的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簡直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委派方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付出手續費的會計分錄
發出商品時:
借: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
貸:倉庫儲存商品(成本價)
收到代理與銷售清單,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賬和轉賬已銷商品成本:
借:專營交易成本
貸: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
計劃并確認手續費:
借:出賣用度
貸:應收賬款
預算商品貨款:
借:銀行入款
貸:應收賬款
委派代理與銷售是什么?
委派代理與銷售是指貨色一切人委派舉行出賣的一種動作。
普遍來說,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有視同買斷和付出手續費兩種辦法。
(1)采用買斷辦法舉行出賣商品,代理與銷售方自決確定出賣價錢,代理與銷售方的成本即是出賣價錢與買斷價錢產生的差額。
(2)采用收取手續費辦法舉行代出賣商品,代理與銷售方依照代理與銷售和議決定的代理與銷售價錢出賣代理與銷售商品。因為付出的手續費波及出賣,以是計入出賣用度核算。
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是什么?
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是指委派其余單元代為出賣本人所籌備的商品。囊括企業委派其余單元代理與銷售、寄銷和提早移庫下放的商品。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屬于資產類科目。
代理與銷售商品仍屬委派單元倉庫儲存商品的一局部,在“倉庫儲存商品”賬戶下設“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專戶舉行明細分門別類核算。待接受委托單元按公約交來代理與銷售商品貨單及貨款時,再動作交易收入入賬,同聲結賬和轉賬委派代理與銷售商品成本。所付出的代理與銷售手續費可作用度列項支出大概沖減“交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