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動作購置方,前期在購進貨色時依照出賣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仍舊認證抵扣過。暫時因為局部貨色的歸還,我司給對方請求填開了一份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消息表并交給出賣方,后期收到出賣方開具的一張紅字專用發票。我司按照博得紅字專用發票的發票聯以及消息表舉行賬務紅沖,那紅字專用發票的抵扣聯要認證抵扣嗎?
按照《國度稅務總局對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備關題目的公布》(國度稅務總局公布2016年第47號)第一條文定,購置方博得專用發票已用來申訴抵扣的,須要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消息表》,購置方在填開《消息表》時就須要暫按《消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出項稅額中間轉播出,待博得出賣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消息表》一并動作記賬憑證。
所以,即使購置方仍舊抵扣,在填開了《消息表》時,不管能否當月收到紅字專用發票,都須要暫依《消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出項稅額中間轉播出。即使博得紅字專用發票認證了,十分于反復縮小了出項稅額。
綜上,貴司博得的紅字專用發票不須要認證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