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人員在核算餐飲業的各項收入時,通過“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等科目進行會計處理,對于餐飲業各項收入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餐飲各項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本項指標在各行業會計制度中的名稱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業會計制度或報表定義的口徑進行填報,其中農業企業是指“主營業務收入”;工業企業是指“產品銷售收入”;交通運輸企業指“主營業務收入”;建筑企業指“工程結算收入”;批發及零售貿易企業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企業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企業指“經營(營業)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余額。
應收賬款是什么?
企業應設置“應收賬款”科目,并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單位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不單獨設置“預收賬款”科目的企業,預收賬款也在“應收賬款”科目核算。
借方登記應收賬款的增加額,貸方登記應收賬款的收回及確認的壞賬損失(即減少額);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如果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預收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