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消費籌備須要購入辦公室桌椅板凳、呆板擺設等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對于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應如何做賬務處置?
公司購進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用度-折舊費
出賣用度-折舊費
創造用度-折舊費等
貸:累計折舊
國務院財務、稅務主管部分另有規則外,固定資產計劃折舊的最低年限如次:
1、衡宇、興辦物,為20年;
2、鐵鳥、列車、汽船、呆板、板滯和其余消費擺設,為10年;
3、與消費籌備震動相關的用具、東西、家電等,為5年;
4、鐵鳥、列車、汽船除外的輸送東西,為4年;
5、電子擺設,為3年。
依照會計準則的規則,固定資產自入賬的次月起發端計提折舊,也即是說,固定資產博得確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個月才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率怎樣計劃?
固定資產折舊率指確定功夫內固定資產折舊額與固定資產原值的比例。按計劃本領可分為部分折舊率、分門別類折舊率、歸納折舊率;按功夫計劃,可分為年折舊率和月折舊率。
年限平衡法
年折舊額=(原價-估計凈殘值)÷估計運用年限
=原價×(1-估計凈殘值/原價)÷估計運用年限
=原價×年折舊率
處事量法
單元處事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估計凈殘值率)÷估計總處事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處事量×單元處事量折舊額
雙倍余額減產法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估計運用年限
結果兩年改為年限平衡法
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額=(原價-估計凈殘值)×年折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