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景象下,
單元或個別工商戶將自產、委派加工、購進的物質義務救濟給其余單元或部分,這種救濟動作應視同出賣處置。那么這功夫財務職員該怎樣體例會計分錄?
對外救濟視同出賣的會計分錄
對外救濟現款、銀行入款等:
借:交易外開銷
貸:倉庫儲存現款/銀行入款
對外救濟商品,依照視同出賣舉行賬務處置:
借:交易外開銷
貸:倉庫儲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對外救濟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交易外開銷是指除專營交易成本和其余交易開銷等除外的各項非交易性開銷。如罰款開銷,救濟開銷,特殊丟失,固定資產盤虧等
固定資產轉入整理
借:固定資產整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籌備
貸:固定資產
借:交易外開銷——救濟開銷
貸:固定資產整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無形資產對外救濟怎樣寫會計分錄?
借:交易外開銷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救濟開銷的稅前扣除規范
企業發生的公共利益性救濟開銷,在年度成本總數12%以內的局部,準予在計劃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勝過年度成本總數12%的局部,準予結賬和轉賬此后三年內涵計劃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