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程轉為固定資產是指須要動工的工程竣工后轉為固定資產,罕見的在建筑工程程轉固定資產普遍是衡宇等興辦物,然而也有少許特出情景。那么關系的會計分錄該當如何做?
在建筑工程程轉為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1、公司購入一項須要安置的擺設,暫時仍未實行安置,也還沒驗收入庫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銀行入款
2、該擺設已安置結束并驗收入庫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筑工程程
3、企業在興辦功夫發生的物質購置與關系用度開銷
①購入工程專用物質時
借:工程物質(購置物質的本質價錢+應交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
②領用物質用來工程興辦上面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工程物質
③領用企業自產的材料或商品用來工程興辦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原材料/倉庫儲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④領用外購材料用來工程興辦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轉出)
⑤工程動工功夫付出工程職員報酬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草率員工薪酬——報酬
⑥用銀行入款付出其余關系用度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銀行入款
⑦工程動工竣工達到可運用狀況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筑工程程
⑧加入運用后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用度
貸:累計折舊
什么是在建筑工程程?
指企業資產的興建、改擴大建設或本領變革、擺設革新保衛世界和平大會補綴工程等尚未竣工的工程開銷。在建筑工程程常常有“自己經營”和“出包”兩種辦法:自己經營在建筑工程程指企業自行購置工程用料、自行動工并舉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筑工程程是指企業經過簽署公約,由其它工程隊或單元承包創造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