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為籌備須要購進的呆板擺設,均屬于固定資產范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應怎樣做會計分錄?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怎樣做會計分錄?
借:創造用度(小組用固定資產)
出賣用度(出賣用固定資產)
管理用度(行政管理部分用固定資產)
其余交易成本(出租汽車的固定資產)
貸: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的折客歲限
固定資產折客歲限規則:
(一)衡宇、興辦物為20年;
(二)鐵鳥、列車、汽船、呆板、板滯和其余消費擺設為10年;
(三)與消費籌備震動相關的用具、東西、家電等為5年;
(四)鐵鳥、列車、汽船除外的輸送東西為4年;
(五)電子擺設為3年。
企業在固定資產的估計運用壽命時該當商量的成分:
(1)固定資產的估計消費本領或什物產量。
(2)固定資產的無形耗費,如因擺設運用中發生磨損,衡宇興辦物遭到天然腐蝕等。
(3)固定資產的無形耗費,如因新本領的超過而使現有的資產本領程度對立陳腐、商場需要變革使產物落伍等。
(4)相關固定資產運用的法令大概一致的控制。
固定資產折舊關系計劃公式
1、平衡年限法
年折舊率=(1-估計凈殘值)/估計運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處事量法
每一處事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凈殘值)/估計總處事量
折舊額=當月處事量*每一處事量折舊額
3、加快折舊法
(1)雙倍余額減產法是在不商量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景下,按照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余額和雙倍曲線折舊率計劃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本領。這是一種加快折舊的本領,其計劃公式為:
年折舊率=2/折客歲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價格×年折舊率
(2)年數總和法
又稱核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地減的分數計劃年年的折舊額
年折舊率=尚可運用年限/估計運用年限的年數總和
年折舊率=(估計運用年限-已運用年限)/估計運用年限*(估計運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估計凈殘值)*月折舊率